
通许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向社会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实施意见》(豫检文政(2011)35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履监督职能为中心,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依法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依法搜集涉及伤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强化涉农诉讼监督,真正做到发现矛盾在基层、解决纠纷在一线、便民服务在身边,切实法律监督职能落实到基层,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利益,为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办法
1、确定走访行政村。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平安建设、涉检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60个行政村和小康村作为走访对象(走访行政村名单附后)。
2、确定包村干警。原则上领导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负责组织分包乡镇区域内检察干警走访活动,其它干警负责分包行政村的具体走访工作。
3、确定走访行政村的的联络人。每个行政村选定一名村干部作为联络人,具体负责与分包干警联络,了解群众诉求,反映具体问题。
4、做好重点工作。一是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对分包行政村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督促落实和参与村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对调解难度较大或易于激化的矛盾纠纷,积极帮助调解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次”。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提高,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到自觉学法、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四是帮教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人员。分包干警要随时掌握这类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帮教措施,确保他们顺利改造进步。五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在开展“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中发现的或当地群众反应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属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依法办理,不能视而不见、推诿扯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作为公开承诺办实事“一把手工程”,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包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各科室负责人作为该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则,合理调整工作矛盾,确保分包责任人能够下得去、待得住,让群众满意。每位干警要深入实地,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进村入户调查走访的方式,充分调研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写出工作小结。成立“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办公室,党组成员、 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日常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全面营造检察机关送法入户、服务“三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深厚氛围。
3、强化纪律,树好形象。包乡镇领导和包村干警,要自觉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自觉遵守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纪律,积极完成走访任务。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宣讲法律、政策,协助调解民事纠纷,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在开展“检察干警进万村”活动中严禁以帮扶为名增加群众负担,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奖惩措施。对于完成工作任务出色,得到分包单位认可或者在省院、市院督查中连续三次进入前三名或年终总评受到省院表彰的,将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与年终评先挂钩。对在省院、市院督察暗访中排名后三位或者在年终总评排名在后三位的,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同时,取消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的各种评先资格。
附件:1、《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进万村”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2、《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进万村”工作人员分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