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监督透明度,提高办案质效。7月29日,藤县检察院就钟某林、黄某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韦焕成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调查员等6名听证员应邀参加。
2015年7月,陈某森(已判刑)承租藤县太平镇石夏村六绿冲(地名)的林地用于采石,并于2015年12月将该地承包给钟某林开采。2016年8月,钟某林又与被告人黄某冠签定协议,由黄某冠投资入股与钟某林共同开采。随后,其二人在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勾机在六绿冲勾挖林地采石。经鉴定,钟某林、黄某冠因采石占用毁坏农用地面积共计15.39亩。藤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钟某林、黄某冠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占用毁坏农用地超过刑事立案标准不多,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较轻,且到案后能积极赔付复绿费,促进生态环境修复,自愿认罪,拟对钟某林、黄某冠作不起诉处理决定。
会上,韦焕成首先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随后案件承办人陈剑飞介绍了案情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和对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的理由等案件情况,随后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调查员、人民监督员等全体人员对案件基本情况发表了各自意见。
“我想问一下犯罪嫌疑人,你们在整个活动中是否有开采石头出来出售?还想问一下承办人,犯罪嫌疑人赔付的复绿费现在是否到位?”人民监督员黎居秀在会上发问。
案件承办人针对听证员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通过ppt展示了部分证据和复绿情况。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且交纳复绿费用,新植树木7000株,成活率达95%以上,复绿效果良好。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合理合法。
最后,经检察长何凯兵同意,陈剑飞当场宣布对钟某林、黄某冠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们每个人都有发财致富的梦想,但必须取财有道。希望你们以后吸取教训,遵纪守法。”陈剑飞在会议最后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进一步巩固案件效果。
此次听证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了听证员意见建议,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提高监督案件透明力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