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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藤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藤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该院先后被授予“自治区青年少年维权岗”和“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被评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县、市两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1件案件被评为全区优秀抗诉案件;1人被评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是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零容忍”。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准确、审慎地把握逮捕、起诉的尺度。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进行警示教育。
在办案中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案件回访、心理矫治、行为矫正等帮教工作,进行思想改造,鼓励涉罪未成年人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以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一是以创建未检品牌为契机,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救助工作。由未检与控告申诉、司法行政、心理咨询等部门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救助工作。重点救助遭受重大人身损害、遭受性侵害、已死亡刑事被害人的贫困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人缺失的未成年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实施“救助+帮扶”模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近两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1件,其中已办结案件8件,在办案件3件,已发放救助金10.3万元。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藤县检察院注重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
2019年,针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园周边存在小卖部、小摊贩违法经营威胁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隐患,向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堵塞监管漏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针对重点群体,创新开展临界预防、强制新职教育工作。藤县检察院尝试探索开展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触法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临界预防、强制亲职教育等创新工作。
2019年,对8名“校园欺凌”者进行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训诫教育,行为矫治工作,同时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督促涉事未成年人家长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管教。
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加强监护人的教育监管作用,确保涉案(涉事)未成年人回归人生正轨。
一是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通过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签署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
对辖区内16所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建议20条,全部得到采纳,参与“校园欺凌”事件治理4次,助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二是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行。积极推行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举措,组建法治巡讲团开展巡讲活动,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该院5名院领导均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近三年,该院法治巡讲团以模拟庭审、情景剧表演、互动游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场,覆盖学生7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册。
三是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正确履职。该院通过分析研究案件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发现存在非法营运未成年人的现象,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该部门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机制,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