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检察机关的介入,使这里与人比肩的杂草得以快速清除,这座历经千年的古窑址终于重新得到重视。”近日,藤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成永先带队在对前不久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听到当地一位年迈的老伯说道。

2020年8月中旬,藤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藤县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时发现,有4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似乎早已被世人所遗忘,部分文物建筑因缺乏管理而破损,文物失去了原有价值和历史风貌。尤其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和窑址,因长期缺乏有效管护,文物保护标志碑陈旧、字迹不清,标志碑和窑址公布图已被层层杂草覆盖,现场毫无文物保护遗址的迹象。
中和窑址是北宋后期到南宋晚期的民窑,2013年3月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和窑陶瓷可与同期景德镇瓷器媲美,被列入《广西博物馆藏古陶瓷精粹》一书。
文物史迹具有很高的艺术、精神、研究、历史等价值,是中华民族和文明古国的象征。成永先为古窑址现今的“荒凉”感到非常痛心,暗下决心改变眼前这一幕。
为理清当前藤县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可行性整改方案,检察官展开了一系列的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固定证据、及时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文物保护工作协调会。
在掌握情况后,藤县检察院经呈报自治区检察院同意立案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护,采取有效管护措施,切实守牢文物安全。
经过检察官的不断努力,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藤县4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得到了重新界定,有碍保护标志碑和文物遗址公布图观瞻的杂草、树枝等均已被清除干净,文物字迹模糊的部分也得到了重新上色,行政主管部门还安排专人加强文物的日常管理。
“下一步我们还将硬化保护标志碑和窑址公布图附近区域的地面,方面群众前来参观游览,铭记文物历史,记住乡愁。” 藤县博物馆负责人周舒娴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坦言。
文物保护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长远之计。自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以来,藤县检察院自觉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深入17个乡镇走访排查49处文物保护单位,对监管不到位损害文物的情形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共立案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系统推进县文旅局和各乡镇对文物的合力共治,共同守护历史遗留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