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民检察院狠抓“四关” 全力维护民族团结
狠抓“四关” 全力维护民族团结
一直以来,藤县检察院坚持内部团结协作,外部协调统一,步调一致全力以赴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统一, 为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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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政治思想关,
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牢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着力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院党组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普法宣传、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检察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带头部署推进。2020年组织召开党组会、全院大会等共2次对我院民族团结示范机关创建工作进行统筹部署。紧紧围绕民族团结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治理赋能。
二是抓实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加强本地法治建设,以少数民族知识考试、“两微一端”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有效展示我县少数民族的新发展新变化,形成舆论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以开展民族文化展演等活动为载体,拓展民族团结工作成果。2018年至今,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晚会1次,参加民族文化周演活动1次,开展民族文化学习会1次,组织开展其他各类学习讨论及宣传活动20余次,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展板2块。同时,积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畅谈新时代、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效,特别是发挥好我院少数民族检察人员的重要作用,鼓励他们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出谋划策,在思想上筑牢检察干警的民族团结意识,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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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案件质量关,
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党建的一项工作内容来抓,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内设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方式,将创建计划制定、台账资料收集等各项创建任务细化落实到部门及个人,确保创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检察官正确履职尽责,抓实案件质量关,案件质量关的是办案人员的底线与坚持,所有办案人员严格履职,把控案件的质量。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藤县检察院2020年办理的涉及宗教领域的刑事案件均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批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2人,起诉2件2人,严厉打击了破坏宗教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以问题为导向,以检察核心数据提升为抓手,认真谋划各项检察工作,补齐短板,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着力破解制约民事诉讼监督的难题。全面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确保公正司法,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参与、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既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我县民族团结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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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制度保障关,
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
强化制度保障,更加注重与党建、精神文明、日常管理、精准扶贫等工作相结合,使民族团结工作成为检察工作中的“硬指标”和检察文化的“软实力”,充分构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2018年以来,共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活动59次。以“文明接待室”创建为契机,积极创新信访接待举措,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此为抓手促进民族团结。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藤县检察院以打造“绿色检察”为切入点,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院公益诉讼作用,加大对生态环境、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生态修复办案机制以及具体举措,用检察力量切实维护民族团结。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将党的统战、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头雁”作用,带动各部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以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认识到统一战线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坚决把学习精神与解决现实问题、推动统战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在思想上筑牢检察干警的民族团结意识,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导向作用。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搭建少数民族干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我院共有3名少数民族干警,其中2名任部门副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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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信访维稳关,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受理的93件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分流办理,具备回复条件的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内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
深入做好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今年以来,检察长(含副检察长)接访案14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安排值班律师78人次,通过第三方律师参与接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在重大活动、全国两会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巡查机制、领导接访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随时做好维稳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