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新鲜便民,
这个听证会不仅是个案的办理,
还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给当地群众普及了很多公益保护的知识。”
3月30日,全程参与听证会的县政协委员韦雁对藤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公益诉讼听证会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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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开到村委
为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强化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近距离接受群众监督,3月30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锦等3人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案发地濛江镇大德村的村委会举办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梧州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当地小学教师代表共3人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还有当地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当事人等共15人,并有多名村民自发参与旁听。听证会由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主持。
案件经过
该公益诉讼案件中,2020年1月8日,张某锦、周某银、周某浩三人相约到藤县濛江镇大德村一山地盗伐广西某公司的桉树。采伐迹地总面积0.29公顷,被采伐的林地在案发时未得到有效恢复,破坏了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盗伐林木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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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让群众看得明明白白
听证会上,李永结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真实案例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发展历史、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该院取得的突出成绩等。
承办检察官成永先介绍了该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情况,重点对该案涉及的公益损害是否得到修复和保护,林地复绿情况是否达标,该案是否符合终结审查等几个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
濛江镇林业站有关同志就盗伐林木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3名案件当事人分别围绕其对林地的复绿情况、已在当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事实以及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情况进行说明。
会议最后,听证员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林地复绿情况、公开赔礼道歉以及办案程序规范性等进行了评议,经过认真讨论得出一致意见,同意藤县检察院对该案终结审查。
听证员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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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普法两不误
听证会后,检察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和检察听证相关材料,同时结合该院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野生动物等涉及农村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公益诉讼职能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再宣传,提升了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
“破坏生态环境要坐牢,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和公开赔礼道歉呀,原来是这么规定的。”参加听证会的村民议论纷纷。现场还有不少群众积极提问,参与互动,学习讨论氛围热烈。
“听证会开到村委,全程土白话,真的很接地气,村民很喜欢,希望能开展更多类似的活动,让更多村民也参与”,作为听证员的梧州市人大代表唐宏辉会后说道。
据了解,近两年藤县滥伐林木、盗伐林木以及森林失火等案件多达300余件,被毁坏森林蓄积高达5000多立方米。当地群众公益保护意识的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一步,藤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打击力度,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通过深入当地群众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带案深入群众,贴近村民,近距离接受监督,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