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为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4月27日,藤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覃远成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要求全体干警要以正面典型为榜样、以反面案例为镜鉴,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决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藤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目前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案件开展“过筛子”式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