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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西湖检察院和藤县检察院给予我帮助,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各位检察官,太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给了我救助金,更要谢谢你们给我的关心与鼓励……”9月26日下午,在藤县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里,被害人家属罗某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听到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宣读对他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时,对身边的检察官及视频那头的检察官不住地道谢。
原来,被害人罗某安(罗某儿子)在浙江省务工,2018年11月21日,罗某安乘坐的小型普通客车在G25(长深)高速往福建方向2327KM+700M处发生交通事故,罗某安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肇事一方的家庭也很困难,案发至今,未对罗某进行任何赔偿。2019年8月27日,罗某以家庭困难为由向西湖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西湖区检察院受理罗某申请后,经初审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因罗某本人身处广西藤县金鸡镇交口村,遂致函藤县检察院,委托予以协助调查。
藤县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立即指派控申部门检察官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发现年近六十岁的罗某偶尔在家附近打点零工,收入微薄,妻子长期患有精神病,无劳动能力,需要家人的照顾,现又因儿子遭遇交通事故而受刺激病情加重,目前正在住院治疗。他们的大女儿外出务工,因文化水平低,收入也不高;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儿还在读书。罗某户家庭本不富裕,罗某林发生交通事故后,家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支柱,因该起交通事故花去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数万元费用也是罗某向亲戚朋友借,罗某的家庭陷入了困境,急需救助。
藤县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及时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西湖区检察院,同时积极与本地残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帮助罗某为其妻子申办残疾证,以获得相关的补贴,缓解家庭经济困难。
为了减轻救助申请人罗某远途奔波劳碌及经济负担,在最高检技术部门牵头下,通过两省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 9月26日下午,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向救助申请人罗某当场宣布《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藤县检察院现场核实了救助申请人罗某的身份、账户等信息,罗某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等文书上签字按手印,这次跨省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完成。
这是藤县检察机关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开展跨省司法救助活动。近年来,藤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跑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