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上午,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叶耀隆在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对五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安排。会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报告得到了全体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经审议,8月27日,大会全票通过了该报告。
过去五年,
藤县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
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呢?
让藤检君带你一一解读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届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6年以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自治区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10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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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政治自觉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担起检察使命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检察履职与全县发展深度融合,在保障服务大局中勇担使命。
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产权和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批捕该类犯罪65人,起诉62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17人,起诉235人。发挥公益诉讼保护环境职能,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8件。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18件。
藤县藤州镇丽新村非法码头拆除现场
坚决扛起检察防疫责任
坚持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发挥检察机关依法防疫的职责作用。从严落实窗口防疫措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网上线下同时办公,案件管理实行“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推动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犯罪,起诉涉疫情犯罪16人。发挥智慧检务优势,借助远程审讯系统开展远程提审 846人次。主动支持社会防控工作,派出检察人员深入乡村参与联防联控90次,排查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23次。
精准助力保障脱贫攻坚
聚焦决胜脱贫攻坚,选派38人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或帮扶联系人,深入同心镇、古龙镇帮助挂钩村解决道路硬化、危房改建等困难,助力5个村实现全部脱贫。开展帮扶以来,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12个,协调筹措扶贫资金500.6万元,清理不规范租赁合同4个,2名第一书记获自治区级表彰。积极运用司法救助制度助力脱贫攻坚,为16户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32.5万元。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及县民政、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多层级多元化救助7人。
2
聚力平安建设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检察贡献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持维稳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平安藤县建设。五年来,共批捕刑事犯罪3029人,起诉3265人。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大刑事犯罪,共起诉故意杀人、绑架、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381人。积极开展禁毒专项整治,大力深化禁毒宣传,从严打击涉毒犯罪,起诉该类犯罪555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2人。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7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坚持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49件,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
检察官开展回访帮教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捕涉黑恶犯罪89人,起诉 96人。主动加强涉黑恶案件办理的配合和监督,依法追捕39人,追加遗漏罪名23人。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及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8条。突出长效常治,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督漏洞和突出问题,及时发出6份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和整改落实。
依法尽责做好反腐工作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反腐败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2016年至2017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38人。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努力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2018年以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3人,已起诉8人。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服务换届选举、精准扶贫等专题预防活动35场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连续六届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殊荣。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回复制度,收到群众信访案件566件,7日内程序性告知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公检法司联动协作,适用该制度办理1263人,适用率8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救助63人91.7万元,2件案入选最高检编发的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3
深耕主责主业
在履行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价值
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全力做优刑事检察
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80件,监督撤案56件。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54人,追加起诉26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852人,不起诉11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重点开展刑事执行三个专项活动,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68件。强化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巡回检察,纠正违法案件17件。认真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促使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126人。主动做好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共对11名强制医疗执行人员进行专项检察。五年来,11件案获评自治区级精品、优质案件。
努力做好民事检察
加强对民事案件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60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30.2万元。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5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工伤待遇保险赔偿等共96.7万元。对裁判正确、依法不符合监督申请的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大力做实行政检察
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聚焦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对食品药品、医疗卫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进行监督,促使违法行为人上缴处罚款10.4万元。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违法占用农用地等土地管理行政案件的监督。切实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点,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年来,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
致力做强公益诉讼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持续发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五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件。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推动县委、人大、政府印发和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通知、决定,为公益诉讼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设立广西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建立5个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用制度促进工作发展。五年来,公益诉讼工作创下六个全区第一,2次在自治区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3件案入选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获《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4
坚持强基固本
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素质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强定力
始终将讲政治的具体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融入检察履职。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建引领,创建“绣江检察党旗红”党建品牌,构建党组抓总、总支抓常、支部抓细的党建工作格局。大力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采取“党建+专业化办案”模式,促进党建业务同发展深融合。我院“党建+公益诉讼”品牌在全国基层检察院交流研讨会上发布并作经验介绍。
素质强检提能力
加强常态学习,充分利用高检院“检答网”、上级院业务培训和我院“藤检大讲堂”,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共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147期233人次。加强业务练兵,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共参加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5次。加强业绩考评,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业绩考评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员额检察官共办案5660件。五年来,7人入选全区检察人才库,1人入选全国人才库。
从严治检抗腐力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推动检察队伍自我革新。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贯彻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按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30件。
改革兴检激活力
改革兴检激活力。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平稳推进检察环节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人员顺利转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着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等制度,维护司法各方利益。
5
自觉接受监督
在公开透明执法中树立检察形象
主动创造条件,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广泛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县政协的联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和专题调研,认真办理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五年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6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会15次。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积极推行检察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组织公开听证会22次。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9条、案件程序性信息4430条、法律文书1792份。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在市级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文章879篇。诚恳接受律师监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安排律师阅卷769人次。大力推行“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3次,让社会各界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藤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三基”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藤县加快建成珠江-西江经济带现代化产业强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更高的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二、以更强的履职保障社会稳定。
三、以更实的措施履行法律监督。
四、以更严的标准打造过硬队伍。
文字:孙钧杰
图片:各部门提供
编辑:唐子雅
审核: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