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近日,藤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朱英莲和检察干警一起来到藤县藤州中学,给全校4200多名学生上了一节特别的法治课。
在这堂法治课上,朱英莲针对藤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最常见的几种犯罪,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典型案例以及中学生的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同学们讲解,引导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
那么,“检察官老师”
给同学们都传授了哪些知识呢?
跟随下面这几个关键字
一起来学习吧~
#盗窃、抢劫
“盗窃罪的构成标准有多种,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500元以上、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管制刀具、枪支等凶器盗窃、扒窃等,都可以认定为盗窃……”朱英莲在给同学们讲解盗窃、抢劫罪时,详细给同学们讲解了盗窃罪的常见类型、抢劫罪的常用手段、认定标准等,同时结合本院办理过的青少年犯盗窃、抢劫罪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洁身自好,不随便偷拿他人的东西,更不能强抢他人的财物,不然就有可能涉嫌盗窃、抢劫罪。
#性侵害
在讲解性侵害时,朱英莲特别强调要注意恋爱型强奸:“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不管幼女是否出于自愿,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一些男孩子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谈恋爱并与之发生性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以强奸论处。处于青春期的男同学,应当正确处理青春期生理冲动,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女同学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尊自爱,谨慎交友,不随便、单独去见陌生的网友,远离性侵害。”同学们听后议论纷纷,对性侵害也有了新的认识。
#电信诈骗
针对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情况,朱英莲给同学们讲解了冒充熟人、发送虚假中奖信息、发红包有返利、假装网恋诈骗等常见手段,提醒同学们警惕电信网络诈骗,避免财产损失。同时朱英莲还结合案例给同学们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告诫同学们不要贪图利益,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QQ、微信等,或者为不法分子转账、取款,以免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原来卖银行卡、微信号、QQ号也有可能会涉嫌犯罪呀,检察官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呢。”“小学生、初中生遭遇性侵后可能会导致怀孕,好可怕呀。”“抢劫一辆价值40多元的摩托车被判刑,太不值了。不懂法后果真可怕呀。”课后,同学们谈论起法治课上检察官讲解的知识,都表示从中学到了很多。
课后,朱英莲和检察干警给同学们分发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春自护手册、校园欺凌、公益诉讼等宣传手册500多份。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字:朱英莲
图片:唐子雅
编辑:唐子雅
审核:玉钧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