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未”你而来,守护少年的你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近日,在县委政法委的带领下,藤县人民检察院清源工作室木华姐姐走进藤城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在座的同学们都是受专门的法律保护的,你们知道是哪两部法律吗?”“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哪些方面的保护?”为避免课堂枯燥,未检干警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循序渐进地向同学们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
课堂中,未检干警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及司法保护”六个方面为学生们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重点讲解预防学生欺凌、网络保护预防与应对、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教育监护、网络沉迷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常见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检验同学们在这堂课是否真的有所收获,我特意准备了几道练习题,大家一起来回答吧~
练习题1

法律之所以要给予未成年人以特殊保护,是因为未成年人( )
①处在生理、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思维活跃,乐于交往,求知欲和好奇心强
②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不成熟,在辨别是非等方面往往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③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④容易遭受不法侵害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练习题2
下列行为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请说出理由。
(1)受“女子无才便是德”等思想影响,父母要正在上初二的女儿进城打工
是。
违反了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剥夺了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国家有关部门查处并销毁淫秽光盘
否。
淫秽光盘对未成年人危害极大。
(3)学生违反班规校纪,班主任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
否。
班主任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
(4)一些地方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等场所相继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
否。
这些活动场所是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
课堂结束后,未检干警为学生们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处置危险的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从手机不允许带进课堂,学生欺凌、网络保护预防与应对、家庭教育,到困扰家长的网络游戏等社区关注热点,均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处处体现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蓝图,也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引导青少年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让法治信仰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和初心所向。”未检干警表示。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份,有效增进学生对法律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藤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文字丨梁嘉桦
图片 编辑丨李佳慧
审核丨雷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