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民检察院:“导师制”促新人“蝶变”能手
“解决人才培养难题成为影响基层检察院建设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人才队伍培养困境,‘输血’固然重要,但长远来看,‘造血’才是根本。”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耀隆在导师制座谈会上谈及基层检察院青年干警培养时说道。2023年3月30日,藤县检察院召开导师制工作座谈会,各导师团成员、学员针对目前对导师制的认识、困惑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

为政之道,惟在得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人才引领驱动”。藤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人才支撑战略重要部署,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高质量发展。2022年8月,该院制定“一年成长、两年成才、三年挑大梁”的目标,创建青年干警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导师制”培养模式,推行为期一年的“导师制”培养成长计划试点工作,为青年干警成长搭梯架桥。每名学员指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资深检察官作为导师,根据学员每月报送学习需求,导师“一岗双责”,结合青年干部的实际情况,导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引导和检察业务指导,带思想、带工作、带作风,通过“传帮带”形式,实现“思想领航”“业务领路”。

为使人才培养模式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岗位需要,该院相继成立特色办案团队,该院坚持业务对口、方便沟通的原则,通过导师自选、干警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从全院选拔具备培养潜质、上进意愿强烈、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干警组建“清源工作室未检办案团队”、“紫藤连心控申办案团队”、“益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等特色办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在思维启发、双向交流、观点碰撞中达到“导师更强、学员更优、教学相长”的导学效果,为打造人才培养“资源池”注入内生动力。
“从案管部门调到刑检部门,从检察官助理转变为检察官,面对岗位和身份的变化,在案件的办理上导师给了我很大帮助,除了每月报送学习需求,日常有不懂的也可以直接向导师请教。”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韦丽清说道。
为提升干警素能,传承检察精神,该院还设立了“藤检大讲堂”,由优秀检察官和业务骨干定期进行个人成长经历分享,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发挥传帮带作用,做优做实检察教育培训,提升干警胜任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履职能力。实行“导师制”以来,该院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全市以上表彰22项,其中获市级以上“先进个人”“优秀个人”9人次,1人获评全区未成年人检察法治宣讲竞赛二等奖,一对一“传帮带”效果突出。
文字丨黄雪媚
图片丨韦荣富
编辑丨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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