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于未“燃” 检察志愿者化身普法卫士让清明更“亲民”
梨花起,正清明,在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清明节临近之际,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2023年4月3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志愿者化身普法卫士,兵分两路开展别样的法治宣传。
移动法律服务站
“检察官,如果清明祭祀期间发生火灾会不会被追责?”“你说的这个‘云祭扫’我没太听明白,能再讲讲吗?”广场上、马路上,大爷大妈们纷纷拿着志愿者分发的宣传手册询问道。
“大爷大妈,别着急,听我跟您解释,失火罪指的是行为人因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您可以拿着这本手册回家,把今天学到的知识跟家人宣传宣传……”

藤县检察院检察志愿者化身移动法律服务站,走到群众身边,通过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向群众们宣传清明防火、用火等相关知识,提倡群众践行绿色环保、先进文明的祭扫方式,以更低碳、简约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烧纸钱、放鞭炮祭祀方式,推进移风易俗,营造森林防火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获得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防火知识“快递员”

“阿叔,你别嫌我啰嗦,这预防森林火灾人人有责。”藤县检察院派驻古龙镇金凤村第一书记蓝宇华语重心长地和村民说道。
“我又不是消防员,你跟我说有啥用。”大叔说道。
“你听我跟你说个案例你就懂得了……”
2022年10月份的时候,劳某在藤县一个镇上的山顶处清理树枝,她将树枝整理成堆后,用打火机点燃树枝堆并在现场观察至火势变小才离开。但是在她走了没多久后,火势就变大了,蔓延至附近的山林,引发森林火灾,烧毁了很多人的山林。经鉴定,劳某失火烧山有林面积有11.8公顷,劳某为此赔偿了不少钱给被害人。2023年3月23日,藤县检察院以劳某涉嫌失火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藤县人民法院以劳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阿叔,你现在还觉得这森林防火和你没关系吗?”蓝宇华说道。
“对,这防火意识还真不能少,清明眼看就要到了,蓝书记你真是给我们送来了法律的‘及时雨’啊。”村民对蓝宇华说道。

一年一度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祭扫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传统习俗,也是一种缅怀先辈的文化传统。每年的清明都是火灾的高发期,随着扫墓祭祀高峰来临,因烧纸、焚香等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藤县检察院志愿者化身普法卫士,到广场、街道、田间、村道宣传放火知识和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之风,防火于未“燃”,与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让清明更“亲民”。
-THE END-
文字丨胡家榕 吴霭悦
图片丨李佳慧 蓝宇华 网络
编辑丨李佳慧
审核丨雷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