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合力共护“生态绿”——藤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和资源保护新格局。10月27日,藤县检察院会同县林长办公室在金鸡镇政府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梁志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耀隆,县林长办主任、林业局局长杨青及县林长制有关成员单位的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首先,与会人员到金鸡镇旺国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培育基地,现场查看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抢救修复的情况。在基地现场,藤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燚杰结合专题展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藤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的成效。随后前往金鸡镇龙头村查看牛蛙养殖场恢复土地种植条件整改情况,并就如何复耕复绿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联席会议上,县林长办通报了今年来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及当地典型案例,县检察院通报了2020年以来涉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会议重点围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等方面进行了会商,凝聚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与资源多方合力,推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实化。

叶耀隆检察长表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实现“行政+检察”森林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格局,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职尽责,与林长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全面落实协作机制工作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协同效应,增强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合力,实现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有效衔接。

梁志庆副县长强调:治林兴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协同发力,在“制”上做文章、在“治”上见成效,推动林长制、“林长+检察长”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深度转变,切实将藤县林业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助力藤县实现打造“千亿产业强县”的目标。
此次“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更广泛、更深层次的依法履职。下一步,藤县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坚决下好林业资源执法司法保护“一盘棋”,切实以“林长+检察长”合力共护“生态绿”,守护好藤县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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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刘育华
图片丨刘育华
编辑丨宋炎龙
审核丨雷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