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公益诉讼护万物共生之美
近年来,藤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办案+治理”新路径,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检察力量。
让“非法狩猎者”变为“生态保护者”
2019年5月开始,刘某北违反狩猎法规,在藤县金鸡镇一山地非法狩猎,并将猎得的画眉鸟出售牟利。至案发,刘某北将猎得的鸟类野生动物画眉共200多只出售获利2万多元。经评估,刘某北需要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2万多元。
藤县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有关部门提起民事诉讼、指导相关部门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或劳务代偿等多种形式,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在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的同时,兼顾行为人实际履行能力,让修复生态有更多的选择途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让被采挖“金毛狗蕨”重新安家
金毛狗蕨是现存的植物“活化石”,其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也是国家级濒危珍奇植物。
2020年以来,陈某健、黄某等村民分别在藤县多个乡镇非法采挖金毛狗蕨共计19258公斤出售给陈某宁。陈某宁加工后,把48486公斤金毛狗蕨进行出售。2023年6月,公安机关扣押一批陈某宁尚未加工处理的金毛狗蕨。
藤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打击整治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案件,探索形成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通过支持行政机关对侵权人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21.72万元。以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涉案村民对可迁移种植的10000多根金毛狗蕨在藤县金鸡镇旺国苗圃基地进行抢救性修复、种植。同时,将该基地设立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生态修复试验、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培育双基地,并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监督等途径,强化对金毛狗蕨保护普法宣传力度,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让水清河畅成为常态
2021年4月9日至13日,藤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依法到藤县金鸡水利枢纽闸坝附近河段巡查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时发现,该河段有大量水葫芦生长,水葫芦在该电站闸坝上游至义昌江、北流河漂浮长度约4公里,面积约80万平方米,因未得到及时清理,水葫芦上已附着大量塑料袋、泡沫箱等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不仅阻塞河道流通,还严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为推进问题的系统、源头治理,藤县检察院及时对线索进行立案审查,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及时全面清理、打捞水葫芦,并建立完善巡查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外来物种防范敏感性。推动行政机关清理水葫芦约1.5万吨,面积约1200亩。同时,藤县、容县和北流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推进北流河、义昌江的综合治理,共同保护珠江水系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