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撤销“卡脖子”?检察监督亮剑,扫清维权障碍
发布: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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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欣悦 黄宏娜
来源: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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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欣悦 黄宏娜)“检察官,真的特别感谢你们的帮助!困扰我20多年的婚姻登记问题终于得以解决,压在心头这么久的重负,也总算能彻底卸下了。”程某多年来备受困扰的婚姻登记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程某怀着感激之情,向检察官赠送锦旗,以表诚挚谢意。
1997年,程某与自称“陆某”的女子在广西藤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不到半月,“陆某”以赶集为由离家出走,从此音信全无,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后程某经人介绍认识一名女子,想要建立新的婚姻,但因其已与“陆某”登记结婚,无法再次申请结婚登记。此后,程某与“陆某”的婚姻关系成为其难以解开的枷锁,另行结婚组成家庭受阻。
2025年2月,程某到藤县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并向该院反映其婚姻登记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经审查,该案符合受理条件,承办检察官随即对程某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法院的行政裁定并无不当,不符合监督条件。
为避免程序空转,切实解决程某的实质诉求,办案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工作,进一步核实情况,通过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多方走访询问以及前往公安机关查询户籍信息等方式,最终查实“陆某”使用了虚假身份信息与程某进行结婚登记的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藤县检察院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程某与“陆某”的婚姻登记,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婚姻登记的审核。民政部门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两人的虚假婚姻登记。自此,困扰程某多年的婚姻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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