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
从春到夏,从秋至冬。
迈进新的一年,
回首是为了更好地出发。
“未”爱护航,携手成长。2021年藤县人民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优势。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取得新发展。“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县两级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是藤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工作成绩的见证。
“未”爱出击,依法严打
“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多次来家里看望我,帮我顺利登记户口,谢谢你们送我的衣服和课本,让我可以和同龄人一样生活学习。”这是如今已走出“阴霾”的小怡写给检察官们的信中内容。藤县人民检察院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点亮一盏心灯。
2021年,我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程某华强奸案中发现,程某华除对小琪(化名)强奸外还多次实施猥亵行为,但公安机关仅以小琪被强奸案立案侦查。我院遂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后公安机关主动对小琪被猥亵案立案侦查。经审查,程某华在小琪十四周岁前后对小琪均实施了猥亵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我院遂以程某华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藤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我院指控程某华的三个罪名成立,遂判处程某华有期徒刑十四年。有效的立案监督,准确的罪名定性,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未”爱助力,精准帮教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具有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积极适用相对不诉、附条件不起诉。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案件回访、心理矫治、行为矫正等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革面悛心。2021年,我院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1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8名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单独或联合司法社工、辩护律师等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90余人次。
2021年5月,藤县公安局以小辛(化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小辛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现是某中专在读学生,其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小辛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我院依法对小辛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了六个月的考验期。
为促使小辛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我院联合司法社工、辩护人等多次对小辛进行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小辛的义务。考验期过后,小辛不负众望,思想和行为都有了极大的转变。2021年12月,我院依法对小辛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继续对其跟踪帮教六个月。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好少年,“未”爱助力,精准帮教,附条件不起诉,帮助迷途少年重启人生。
“谢谢藤县人民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检察官们对我的教导和帮助。今后我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小辛激动地说。
“未”爱联动,综合救助
藤县人民检察院以创建未检品牌为契机,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救助工作。藤县未检办不断加强内外联动,联合第三检察部采用经济救助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相配套,与社工、民政帮扶等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机制,开展心理救助与司法救助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2021年,藤县人民检察院受理11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为9个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申请到司法救助金三十六万余元,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十余次。
2021年4月,藤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小怡(化名)被故意伤害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我院不忘关注被害人情况,在了解到小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后,按照“三动一及时”原则,联合控申部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至今已把9万多元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传递司法救助温暖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在了解到小怡未入户、未入学的问题后,未检检察官积极联合民政等部门帮助小怡顺利办理入户,以当地老师送教上门的模式解决其入学问题。
“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谢谢你们多次来家里看望我,帮我顺利登记户口,谢谢你们送我的衣服和课本,让我可以和同龄人一样生活学习。”这是如今已走出“阴霾”的小怡写给检察官们的信中内容。藤县人民检察院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点亮一盏心灯。
“未”爱引航,临界预防
藤县人民检察院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同时,始终关注罪错未成年人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以及触犯刑法,但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教育。
在小烯(化名)故意伤害小芳一案中,藤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并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全面梳理。经审查,小烯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我院及时对小烯进行社会调查,将小烯引回正轨,防止其再犯,决定对小烯展开临界预防。为此,我院检察官们和司法社工一道,开始从孩子、家长分别着手,以法治教育、认知及思想动态等为跟踪重点,制发“督促监护令”指导家庭教育,对小烯展开临界预防,行为矫正,持续跟踪评估。
今年11月,小烯在给我们检察官的信中写道:“感谢您们对我的教导,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如一叶小舟,充满无限的可能,藤县人民检察院就像一座醒目的灯塔,为迷失方向的少年引航。
“未”爱行动,监督履职
藤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向未成年人销售不健康物品等重点领域,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研究其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动长效治理。近三年,我院共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1年,我院深入校园周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在发现藤县辖区内校园周边售卖具有赌博性质的刮刮乐“小卡片”的行为后,认真分析研究案件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向藤县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同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对藤县辖区内校园周边售卖具有赌博性质的刮刮乐“小卡片”进行整治。“未”爱行动,监督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未”爱发声,教育宣传
藤县人民检察院将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法治副校长、专项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自制漫画视频、原创宣传手册、线上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2021年,我院组织开展各类法治进校园活动三十余次,覆盖未成年学生群体三万五千余人,利用“两微一端”等多媒体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帮助未成年人建立法律底线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守护未成年人是未检人的使命,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是未检人的职责。2022年,藤县检察,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文字 | 何燚杰 朱英莲 陈迪
校对 | 易泽茜
图片 | 各部门提供
编辑 | 唐子雅
审核|玉钧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