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救助对象同时收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30日,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藤县人民检察院、藤县人民法院和藤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检察机关不仅为我和我的孙女小敏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还帮助小敏解决了上户口的问题,真的非常感谢藤县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关怀和帮助。”在座谈交流环节,被救助对象孙某说道,并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小敏(今年11岁)的父亲李某因一起故意伤害案死亡,其母亲在其出生不久便离家出走,一直没有尽抚养义务。案发前,李某在广东务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案件的发生,让孙某和小敏心灵受创,小敏也失去了父亲的监护和抚养,家庭陷入了困境。藤县检察院在了解孙某户的情况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孙某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了解到小敏因为家庭原因迟迟没有办理户籍登记时,考虑到小敏以后读书、生活的问题,藤县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帮助解决小敏户籍登记的问题,2023年6月,小敏顺利办理了户籍登记。
活动中,藤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洁华向参加活动的被救助对象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相关救助措施及近年来藤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同时叮嘱被救助对象要珍惜领取到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合理安排,合理利用,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要自立自强,自力更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生活,创造美好未来。
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达光强调,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是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解民忧、暖民心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有力举措。我们司法机关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良法善治的司法环境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悉,2021年以来,藤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57件106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53.8万元,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共收到被救助对象赠送锦旗20面,感谢信6封。
文字丨梁松梅
图片丨周文超
编辑丨黄丽华
审核丨雷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