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检察院:创新司法帮教模式引领“迷途羔羊”归航
“今天,检察机关经过听证后,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希望你今后踏踏实实做人,远离社会不良人员,净化朋友圈,学会感恩父母,回报社会。”2023年6月26日,藤县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对2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藤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新模式,对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罪错未成年人,采取立体化、精准化、多元化的帮教措施,“三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宁表现挺好的,每天都正常工作生活,他前几天发工资的时候还给家用我了呢,而且他也知道存钱了,感谢藤县检察院和中山市第二检察院的检察官对他的教育、挽救和对我们的家庭教育指导!”2023年6月9日,藤县检察院检察官苏杨夏通过电话了解小宁(化名)思想生活状态时,小宁爸爸开心地反馈道。2022年12月份,因为小宁父母均在广东生活,为了让小宁得到更好的监护和司法帮教条件,藤县检察院委托广东省中山市第二检察院对藤县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小宁开展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帮教,并与中山市第二检察院签订了异地协作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和观护帮教协议。
藤县检察院打破地域限制,积极探索建立异地帮教联动新路径,形成检察工作合力,一方面委托异地检察机关对在办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考察对象开展监督考察帮教,另一方面接受异地检察机关的委托,对由异地检察机关办理而户籍地及实际居住地在本辖区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监督考察工作,并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正、法治教育,在异地帮教之间架起“暖心桥”。2022年以来,藤县检察院共委托异地检察机关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开展跨省异地观护帮教工作;共接受异地检察机关的委托,对3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开展跨省异地观护帮教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其中2名在校高中生认真刻苦学习,顺利参加了高考,并取得了较好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开展异地帮教,既充分考虑了罪错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又打破了空间和距离的限制,形成检察工作合力,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考察帮教,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了学习、生活便利的同时,也降低了罪错未成年人再犯风险,有效强化了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帮教成效,使其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每次我都很期待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想到我们打磨的这些胶管将成为以后小朋友们玩耍的玩具,我觉得很有成就感……”2023年4月27日,涉罪未成年人小霍在藤县教育集中区幼儿园参加志愿活动时有感而发。小霍曾经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加入一起盗窃行为,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经过检察官多次回访教育,小霍积极参与检察院组织的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志愿服务的精神,最大限度修补自身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该院创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形式,与梧州市凤凰之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观护帮教协议》,借助社工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考察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将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列入附条件不起诉考核项目,以丰富活动为吸引点,实现涉罪未成年人从被动接受考察向主动参与帮教转变,增强了观护帮教的针对性和教育挽救的实效性。同时探索建立异地帮教联动新路径,接受异地检察机关的委托,对户籍地及实际居住地在该辖区的外地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监督考察工作,架起异地帮教“暖心桥”。2022年来,共委托社工对33名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开展帮教活动。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严格考察,要求他们自觉接受思想、行为的矫治和教育,共组织、鼓励10人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他们真正做到迷途知返,遵纪守法,重新走上正轨,顺利回归社会。
“作为监护人,也要知法懂法守法,改善教育思维和模式,希望你今后多关注孩子的思想、生活动态,关心他的交友圈,努力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2023年3月14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藤县检察院检察官苏杨夏依法向小亮的父亲李某送达督促监护令。检察官以一连串的发问,引导李某履行好监督职责,依法带娃。
在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藤县检察院瞄准问题根源,盯牢“问题家长”,应发尽发督促监护令,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督促、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2022年以来,共制发督促监护令68份,其中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对象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19份。责令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加强管教,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考察对象顺利通过考察期。
文字丨梁嘉桦
图片丨各部门
编辑丨黄丽华
审核丨雷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