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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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藤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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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和权利义务。检察机关应当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的支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强化主体责任,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方式,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现司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对经过诉前程序,被建议的行政机关依然没有依法整改、受损公益未得到依法保护的,应当依法提起诉讼。应当与公安机关加强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及办案协作。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提高公益诉讼队伍专业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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